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防范和化解人社领域行政争议的本领,不断推进全省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履职能力建设,2025年10月29日至31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佛山成功举办全省人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省、市、县三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从事法制工作和相关业务工作的骨干人员共70人参加培训。

培训明确,要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学细悟中筑牢法治信仰。 培训班强调,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核心要义与战略部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刚刚召开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审查,提高立法质量。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同时对人社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明确了新要求,为新时代新征程人社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去年以来,新行政复议法实施,最高法联合有关单位发布了《关于共同推进社会保障领域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的座谈会纪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依法行政提出更高更具体要求。举办此次培训班,是全省人社系统将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实践的关键举措。全体学员要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培训强调,要聚焦实战,在精钻细研中提升专业素养。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学习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本次培训紧扣人社法治实践前沿与热点难点,课程设置精准务实。特邀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二处处长梁成军、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郭琼瑜以及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审查业务骨干项珒等多名实务专家进行专题授课。课程内容紧密围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解读》《社会保险类行政案件审判实践交流》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实务》等核心议题,涵盖了立法动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执法风险防控及争议实质化解等多个维度,旨在全方位提升学员的法律理解能力、程序操作能力和风险应对能力。培训延续并深化了厅党组“一月一学法”机制的良好学风,引导学员要带着问题学,将日常学习、理解法律法规时的难点、堵点有针对性地融入学习过程,在学习中理清认识、加深理解;要联系实际学,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各类情形和问题,提高正确适用依据的水平;要深入思考学,要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培养系统思维,着力深化对原理和主旨要义的思考认识,搭建完备稳固的法治人社知识体系。
培训要求,要担当作为,在知行合一中书写法治实践新篇。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学习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就业是民生之本,收入是民生之源,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人社部门是重要民生部门,人社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法治工作者肩负着保障人社事业在法律轨道上平稳运行的重要使命。要学以致用,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服务人社中心工作、提高防范风险和化解争议能力,提升保障民生和服务群众水平、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生动实践中去。
今年以来,广东省人社法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案已于1月12日正式颁布实施,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提供了更坚实的法治支撑;厅内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强化,截至当前已制定印发的47件规范性文件均100%通过合法性审查,法制处完成厅对外合同合法性审查约200件;法治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今年7月上线的厅OA“政策法规”栏目,实现了对全库政策的便捷查询与智能提醒,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下一步,各地市人社部门要持续在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争议化解、执法监督、普法宣传等环节发力,将法治精神贯穿于人社工作的全过程、各领域。
培训结束后,学员们普遍反映,本次培训内容充实、重点突出、指导性强,既有理论高度,又贴近基层实际,为解决当前工作中面临的困惑和挑战提供了清晰的方向和有效的方法。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开创全省法治人社建设新局面,助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